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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答:施捷因(神经节苷脂G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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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匿名  发表于 2009-4-15 00:14:48

和打鸡血一样,也发生过有人注射后死亡的案例。

鸡血疗法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8%A1%E8%A1%80%E7%96%97%E6%B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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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血疗法,也称之为“打鸡血治百病”,简称“打鸡血”,是中国1960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间,流行的一种伪科学的健身方法。该疗法就是抽出新鲜的鸡(最好是小公鸡)的血液,注射到人的静脉中(一说肌肉注射)。据说这种方法能治多种慢性病,对高血压、偏瘫、不孕症、牛皮癣、脚气、脱肛、痔疮、咳嗽、感冒等都有治疗和预防的作用。一时,各单位有病无病的人们,纷纷拎着大公鸡去医院排队打鸡血。由于鸡的疾病较多,鸡血的质量难以控制,带来一些副作用,

流行于1967年的一种保健术。前后历时大约10个月左右。各地流行(从大都市北京到穷乡僻壤的西双版纳)的起讫和流行的具体时间、长度略有不同。方法是抽取小公鸡(也有说4斤以上重的纯种白色“来航鸡”最好)的鸡血几十到100毫升,注射进人体,每周一次。

这是1965年流行于某省“上层社会”一种的时髦。其“缘起”是,某国民党中将军医被中共公安机关抓获判了死刑,行刑前献出这个“秘方”以求自保。称,其疗效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治愈百病;在台湾的蒋介石就靠鸡血活着。不但当地行政首长依法办理,还有一帮效仿的下属。文革中该首长被批斗,在催逼追问下坦白了打鸡血的事情。于是被当作“延年益寿,抢班夺权,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深揭狠批,并印上传单,广为流传。造成了打鸡血的大流行。

鸡血注射在皮下肌肉(而非静脉注射)里,液体蛋白进入人体所引起的免疫反应,对某些特殊疾病可能有一定疗效。一些人有进补后的感觉,浑身燥热,脸色红润。在医学、医药条件相对低下的当时,可能具有某种类似替代性作用。但它的疗效和适用范围,显然被极端夸大了(一种夸张说法称它对半身不遂、脑中风、妇科病、阴道搔痒、不孕症、牛皮癣、脚气、脱肛、痔疮、咳嗽、感冒等都有治疗和预防的作用)。而且由于鸡感染的疾病较多,鸡血的质量情况也不明确,带来副作用的可能性不易控制(也有人注射后病亡的案例)。鸡血疗法本身的科学性没有得到理论和临床的证实,使用它的除了个别正规医院外,多是城市的街道诊所、县乡医院。高潮时候还需要排队注射。 一时间竟造成了小公鸡因紧俏而涨价,在低工资、高就业、物价稳定的当时,成为极罕见的现象。据称,被抽过血的公鸡瘦骨嶙峋,烹饪、食用时没有香味。 文革激发的非理性认知模式,使中国老百姓在作为原始信仰的血液崇拜面前,产生认同感、亲和感。打鸡血的流行便显得顺理成章了。大量非正常死亡、流血,使人们意识到生命的脆弱、易逝,因此特别重视肉体生命的保全。只是借助于西洋注射器械,又有了些“洋为中用”的科学色彩、现代意味,似乎愈发增加了可信度;在从众心理的驱使下,一哄而起、应和者特别地多。1980年代,相声演员姜昆曾创作《红茶菌和打鸡血》对其进行讽刺。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B8%A1%E8%A1%80%E7%96%97%E6%B3%95&variant=z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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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4-15 00:19:00

人注射后死亡,,中国从未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使用干细胞兴奋剂疗法

郭某某突然死亡 死者家属向中蒙医医院讨说法
http://www.northnews.cn/news/2009/200901/2009-01-05/183116.html
[  http://www.northnews.cn  时间:2009-1-5 18:36:13 来源:北方新闻网  467 ]


  新报讯(记者  段丽萍)  1月3日,呼和浩特市71岁的郭某某在中蒙医医院突然死亡。

  郭某某的儿子赵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2008年12月30日,郭某某因怀疑自己感冒,来到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就诊,在就诊过程中,医生得知郭某某是公费医疗时,告诉郭某某感冒不能住院治疗,所以郭某某就以高血压的名义住了院。住院后,医院通过脑CT检查,诊断郭某某为脑梗塞。当日,郭某某就住进了该院的蒙医综合内科接受治疗。蒙医综合内科的宝玉大夫给郭某某开了两组液体,分别是奥美拉唑针剂和灯盏花素粉针剂,随后几天一直给郭某某输这两组液体。1月2日,郭某某反映输完奥美拉唑针剂后感觉不舒服,家属便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值班护士。当时,家属明确向护士表示,除了灯盏花素粉针剂之外,其他药物一律都不输了。

  1月3日,主治大夫宝玉向郭某某家属提出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的疗效非常不错,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宝玉给郭某某输上了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让人没想到的是,液体刚输到一半的时候,郭某某出现了过敏反应,开始全身发抖、脸色变紫,出现昏迷休克症状,家属见状立即拔掉针头,呼喊大夫抢救。后经紧急抢救无效,郭某某于当日下午1时10分死亡。让赵先生不明白是,母亲本来是来治疗感冒的,为什么在治疗过程中大夫却给母亲治疗脑梗塞?还有,大夫在给母亲换药时,并没有给母亲做皮试,也没有询问母亲是否有过敏史。赵先生说:“对于母亲的突然离世,我们要向医院讨要一个说法。”

  随后,记者与主治大夫宝玉进行了核实。宝玉告诉记者:“30日下午,郭某某入院的时候,有头疼、头晕、胃疼、消化不良、全身无力等症状,后经检查确定为脑梗塞,因此给患者分别输了治疗胃部消化和防治血管扩张的两种液体。输到1月2日的时候,病人家属反映治疗胃部消化的奥美拉唑针剂输进去不舒服。所以,1月3日,就给郭某某停了奥美拉唑针剂,换了营养脑细胞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那么,郭某某的死亡到底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记者就此采访了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副院长乌力吉。他说:“发生这样的事情,院方也非常遗憾。目前,怀疑郭某某可能是药物急性过敏引起的过敏性休克而导致死亡。院方会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调查研究,也会走正常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进行鉴定。”
中国从未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使用干细胞兴奋剂疗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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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推荐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记者周婷玉)近日,有国外媒体报道称“中国有医院可提供基因兴奋剂,一名医生向记者推荐一种费用高达2.4万美元的干细胞疗法。”对此,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2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从来没有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使用所谓干细胞兴奋剂疗法。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中国不允许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向运动员提供以提高比赛成绩为目的的干细胞疗法。对于类似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依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相关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进行查处。

    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表示,欢迎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提供线索,共同做好反兴奋剂的工作。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今年年初,国务院部署对兴奋剂生产经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海关总署、体育总局和北京奥组委等八部门组成的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八部门联合发布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加强兴奋剂管理有关规定的公告,各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国务院颁布《反兴奋剂条例》后,卫生部曾印发《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反兴奋剂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医疗机构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

    为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医疗保障工作,卫生部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公布《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品种名单》和《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重要品种名单》,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用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确保奥运期间运动员的用药安全。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2008年6月27日至7月15日,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含兴奋剂药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奥运赛区城市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明察暗访、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加大对医疗用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力度。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兴奋剂治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向社会发布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凡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兴奋剂的企业,将受到严厉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有关部门还向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80余家药品企业派驻了监督员,组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生产企业发起倡议,严格行业自律;要求所有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均标识“运动员慎用”警示语,没有标识的药品全部下架。

    药品监管部门还对全国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生产企业和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检查,并组织对6个奥运赛事承办城市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暗访。检查结果表明,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已基本达到了兴奋剂治理的工作要求。

    2007年下半年以来,共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化工类企业23家,已全部责令停止生产和经营。对违规生产和经营的125家药品企业和3家存在不规范销售行为的药品生产企业,采取了停止相关品种生产的措施;吊销18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此外,在兴奋剂专项治理中,中国还采取措施坚决打击非法交易行为,设立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特别欢迎媒体通过暗访进行监督,提供线索。

人注射后死亡,,中国从未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使用干细胞兴奋剂疗法
43#
匿名  发表于 2009-4-15 00:20:42

,,中国从未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使用干细胞兴奋剂疗法

44#
匿名  发表于 2009-4-15 00:49:15

国外禁止新生儿实验,登陆丁香园,讨论很明白了,小白鼠都死了。自己登陆看吧

丁香园--------请不要轻信新闻和广告,,这个诺贝尔奖没人拿,都在骗人。

丁香园是全国医学最大网站,最权威。

注册容易。

容斋随笔:  2009-04-10 01:11:41 脑瘫诊断6-9月才能做出诊断  
  脑神经细胞损伤药物无用,建议不用药物,都是安慰剂,脑神经细胞损伤后是不可逆的,是世界性难题,这个诺贝尔奖未来50年,有可能突破,脑神经细胞损伤机制复杂,如果神经干细胞移植和神经节甘脂能治愈脑神经细胞损伤发表的话,将是本世纪最大笑话闹剧。    
做系统的评估,然后认真、科学的进行康复训练。

请不要轻信新闻和广告,,这个诺贝尔奖没人拿,都在骗人。

谁愿意做小白鼠????下场---惨 http://bbs.wj-hospital.com/commu ... st.jsp?postID=34845
发表时间:2007-10-15 21
金色阳光
     移植科的专家们你们好,我的小孩子上个月在武警杭州医院做完了神经干细胞移植,做完了之后出现了两个我无法理解的事情,一是我小孩子的肌张力 不但没有退,现在反而比以前更高了,我记的以前你们曾经说过,神经干细胞移植对降低肌张力效果达到%90以上,我的小孩是混合型的脑瘫,为什么没有效果不说,反而会更严重呢?

    二,  在没做神经干细胞移植前我的小孩没有癫痫小发作,第一次细胞移植后,就出现了癫痫小发作,现在靠药物在控制,不过小发作还是存在,我也记的你们说过干细胞移植对癫痫也有效果,那为什么没做移植前不发作,反而做移植后引起小发作呢?   

国外禁止新生儿实验,登陆丁香园,讨论很明白了,小白鼠都死了。自己登陆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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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4-15 00:54:16

49名婴儿参加药物试验死亡(转帖)发表于 2009-04-13 23:16:26

『传媒江湖』人民需要真相某些医院拿婴儿做实验,做小白鼠家长不知道。(转)发表于 2009-04-13 00:01:10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6/1/106248.shtml
  『传媒江湖』人民需要真相:某些医院拿婴儿做实验,做小白鼠,家长不知道。(转载)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滥用危及婴儿生命,可惜没人管(2009-03-17 是谁在害怕?正义?不是秘密,全国7970位药师和临床医师大讨论的最后结果,集体智慧结晶,请登陆丁香园查证,链接如下,需注册,有邮箱即可。这篇文章早在参加全国315活动中就被多次转贴,文章所有证据都提供链接,请查证。如果造假,请关闭此博立字为证,

http://www.315wm.com/html/68533/

http://www.315wm.com/html/68929/

http://www.dxy.cn/bbs/post/view? ... amp;tpg=1&age=0

本贴是全国最大医学网丁香园;药学版,合理用药;药物不良反应:人气7917【公告】药监部门建议企业主动停产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去年的最热门贴子,参加全国315活动的事件之一,请积极参加,真理不怕315调查。



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没有经过临床试验,是违法。

不是针对某家医院,这不是个别医院拿新生儿做实验,而是很多医院,是群体性事件,医院拿新生儿做实验还在写实验文章,有许多不良反应

http://scholar.ilib.cn/A-ISSN~1007-9572(2007)15-1282-02.html

在欧美是禁止,违法的。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和脑活素等肽类药品的临床疗效尚未得到国际医学界公认,美国、日本、英国药典均未收载此药。即使是脑活素的生产国奥地利有关此药的研究报道也甚少。除俄国少数国家外,国外应用很少,我国则应用广泛。临床应用中报道的副作用有诱发癫痫和神经精神症状等,是否与脑活素所含有的兴奋性氨基酸有关有待进一步证明。




http://www.dxy.cn/bbs/post/view? ... amp;tpg=1&age=0

丁香园;合理用药;药物不良反应:人气7888【公告】药监部门建议企业主动停产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爱维治】(血活素),原来就是兴奋剂
http://www.p53.cn/article/2006/0210/5437.html
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原来是违反法律
http://www.lawyee.net/Case/Case_ ... 132095&KeyWord=
http://news.xinhuanet.com/health/2008-04/08/content_7939003.htm
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原来含有激素,生长激素、胰岛素、甲状腺素和三碘甲腺原氨酸....
http://scholar.ilib.cn/A-hbnydxxb200201016.html

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原来含有抗原,可以终身敏感状态
http://med.wanfangdata.com.cn/pe ... 000/0002/000208.htm
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原来可以使人死亡
http://www.northnews.cn/news/2009/200901/2009-01-05/183116.html

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原来未批准
http://www.gov.cn/fwxx/jk/2008-07/25/content_1055308.htm
"打鸡血"疗法,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原来是中国"原创"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B8%A1%E8%A1%80%E7%96%97%E6%B3%95
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原来是在中国,没有国家级<指南>认可,包括神外和新生儿指南,,,,新生儿原来是在做"小白鼠".实验性文章如下:
http://hhek.psycard.net/xsjl/ShowArticle.asp?ArticleID=868

http://scholar.ilib.cn/A-ISSN~1007-9572(2007)15-1282-02.html


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药品不良反映原来是居首位
http://scholar.ilib.cn/A-zgywjj200704009.html

动物过敏性休克实验
(AnaphylactlcshockofAnima1)
临床常见青霉素和再次注射异种血清引起第I型变态反应性疾病,为加深对第I型变态反应机理的理解,并提高对防治青霉素等药物产生过敏反应重要性的认识,进行动物过敏反应试验(第I型变态反应的动物模型)。先给动物致敏注射少量异种蛋白,经过一定的时间,动物即建立了敏感状态;当第二次用较大量相同抗原注射后,动物可产生第I型变态反应,严重者出现过敏性休克表现。
一、材料:豚鼠、马血清、无菌注射器、针头、碘酒、酒精等。
二、方法:
1、取健康、幼年(体重250克以下)的豚鼠两只,分别经腹腔注射马血清0.1ml,使之致敏。
2、经三周后,其中一只豚鼠用同样马血清于试验前一天作小量多次逐步增量的皮内及皮下注射,使其脱敏,试验
当日,以同样马血清向该两豚鼠心脏内各注射1m1,半小时内观察动物的变化。
三、结果:出现过敏反应的动物多有如下症状:
兴奋、不安、耸毛、抓鼻、咳嗽、呼吸困难、抽搐、呕吐、倒地挣扎、窒息、大小便失禁,甚至发生过敏性休克而死亡。

新生儿最近很兴奋,原来是............血管里打了兴奋剂.

先给新生儿致敏注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经过一定的时间,新生儿即建立了敏感状态;当第二次用较大量相同抗原注射后,新生儿可产生第I型变态反应,严重者出现过敏性休克,死亡表现。因为是终身敏感状态,孩子的过敏性休克可能1岁,10岁,20岁.如果死亡.定时弹爆炸,孩子的父母不可能再有小孩.
因为是独生子,两个家庭将断子绝孙.................

http://www.cqvip.com/qk/95262X/199802/2965910.html
爱维治对中长跑运动员运动能力的效应评论推荐
http://vip.ilib.cn/A-jgswxb200601014.html
氯化镧对牛血清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生长激素、胰岛素、三碘甲腺
http://scholar.ilib.cn/A-hbnydxxb200201016.html
青海大通牦牛4种血清激素浓度4种血清激素:生长激素、胰岛素、甲状腺素
http://news.xinhuanet.com/sports/2005-04/03/content_2779555.htm
官司缠身又添新麻烦 切尔西涉嫌使用兴奋剂
http://www.familydoctor.com.cn/T ... j/899168115339.html
使用兴奋剂绝对对人体有严重危害
http://www.sport.gov.cn/n16/n1152/n2508/n2598/137677.html
兴奋剂就是死亡
http://www.sportsonline.com.cn/G ... 0031220/196125.html
已有70名意大利职业球员蹊跷死亡 兴奋剂制造寡妇村?
http://www.hudong.com/wiki/%E5%90%B4%E8%89%B3%E8%89%B3
1994年广岛亚运会,7名中国游泳运动员尿检呈阳性
http://www.bjzfw.gov.cn/ShowArticle2.asp?ArticleID=731
婴儿吃禁药 医院吃官司
http://www.szjkw.net/jksx/2006-06-27/09020000019761.shtml
江苏首例人体试药案宣判 试药者获赔1万元
http://www.hudong.com/wiki/%E5%90%B4%E8%89%B3%E8%89%B3
从1994年到悉尼奥运会前,中国游泳的国际形象一直饱受质疑。1994年广岛亚运会,7名中国游泳运动员尿检呈阳性,都是奖牌获得者。1998年游泳世锦赛前,中国游泳选手原媛在悉尼机场被海关查获携带违禁药物;世锦赛期间,4名中国运动员尿检呈阳性。4人的律师在国际泳联的听证会上提出了名叫爱维治的药物,并证明是这种挪威公司生产的补剂造成了阳性的尿检结果。由于这一证据,国际泳联在首次听证会后暂时解除了对4人的临时禁赛处罚。但在第二次听证会上,国际泳联还是对4人开出了禁赛两年的罚单。4人上诉至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但仲裁法庭宣布维持原判。因为在国际赛场上事故频发,国际泳联专门派员调查中国游泳界有无系统地服用违禁药物现象,至此,中国游泳选手国际上的形象跌到谷底。
http://news.xinhuanet.com/sports/2005-04/03/content_2779555.htm
官司缠身又添新麻烦 切尔西涉嫌使用兴奋剂

最近一直官司缠身的切尔西昨天又接到一份警告,世界反兴奋剂协会怀疑蓝军现在对伤病球员所应用的一种康复技术涉嫌违规。

切尔西队医采用血液注射为球员进行康复治疗。他们先从队员身体抽取一定的血液,去除血小板后再注射到伤病部位,这样就能大大加速队员的康复速度。世界反兴奋剂协会主席说:“对于我来说,它好像是一种血液处理技术,但我们并不敢作出最后的论断。我需要全面了解该技术的背景知识。 ”’

3月26日,英格兰《星期日镜报》报道,今年2月遭到解雇的前队医尼尔·弗拉塞尔曾透露,在血液转移过程中,切尔西在其中加入了违禁药物。另一个对切尔西不利的地方是,切尔西现队医英格利什曾经上书英国竞技委员会,询问是否能够使用Ac-tovegin(中文名爱维治),这种药物成分中包含了小牛血中的脱蛋白精华。人如果注射了这种药物,将加强人体血液中的氧气循环、增进表现和提高血液携氧能力,但它已被国际反兴奋组织列为禁药。

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没有经过临床试验
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没有经过临床试验,是违法



http://news.sina.com.cn/c/2009-03-08/075017360444.shtml
支建华说,我国确实存在检测项目和标准缺乏问题。在有些发达国家,对农药残留的监测指标有4000多个,但我国还不足300个,因此不难想象,为什么会经常出现“苏丹红”一类事件,而监管部门总是事后才发现。他呼吁说,国家标准化部门,应当切实负起责任来。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支树平也列席了今天的讨论会,并就委员们提出的问题,作了回应。

  支树平说,三鹿奶粉事件确实牵涉到许多家庭,许多孩子,“根据2008年12月的数据,到医院进行检查的孩子有3000万,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肾脏检查”。

  检测结果发现,有症状的孩子大概有29万,住院的也有几万人。他语气沉重了起来:“。当时许多家长心急如焚,听到消息后,抱着孩子就往医院跑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是违反法律的.

1.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没有编入英.美日国家药典,未得到国际公认.
2.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在中国没有国家级<指南>认可,包括神外,和新生儿指南
3.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超出该品种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应按假药论处。
4.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超出该品说明书
国产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迪艾洛维 产地:黑龙江 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尚不明确 .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是违反法律
兴奋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含有激素,新生儿可以大胆安全使用?
往新生儿血管里打牛血清的提取液是违反法律

印度49名婴儿参加药物试验死亡(转帖)发表于 2009-04-13 23:16:26
http://news.sina.com.cn/w/2008-08-22/084116157272.shtml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2日08:41  
  人民网8月22日电 据“中评社”援引英国《泰晤士报》20日消息:印度49名婴儿在印度一间大医院参加药物试验计划时,不幸死亡。世界各地很多大药厂都在印度为各种新药进行临床试验,今次事件引起各方关注,批评药厂利用婴孩试药,纷纷要求有关当局采取行动,提高这方面的道德标准。

  这些婴儿相继在30个月内死去,地点是设在德里的全印医疗科学研究院。该中心在印度鼎鼎大名,很多被视为精英的医科学生都在该中心接受训练,也为很多穷人和普罗大众提供廉价的医疗服务,一向享有良好声誉。

  自2006年一月以来,总共有4142名婴儿在该医院内参与42项临床试验,主要是为一种新药进行最后阶段测试。在这些婴孩中,其中2728人不足一岁。这些婴儿有很多在参加临床试验前都已患重病,他们试验的死亡率为百分之一点二──明显低于该医院所有接受治疗的病人的死亡率,后者为百分之四。

  然而,选择试验的儿童的年龄之低,令很多印度人震惊,人们担心愈来愈有利可图的制药业可能会利用缺乏医德的人走捷径。印度联盟政府的主要政党国大党发言人说:「这种把婴儿当成实验品来试验药物的做法必须停止。」

  权益组织担心,那些光顾像全印医疗科学研究院这种提供公帑补贴的机构的家长,由于都是穷人且常常是文盲,故可能不明白让婴儿试验新药所包含的后果。

  九成试药者是穷人

  在医学界,人体试验的通用原则是,患者在充分理解试验目的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之后同意参加试验。在这一点上,西方国家的患者相当谨慎。在美国,只有百分之三的癌症患者愿意参加新药的临床试验。而印度九成的试药人都是穷人,大多没什么文化,很难理解其中的风险。

  印度已成为国际制药公司外包临床试验的主要国家,而这主要是因为印度人口基因库繁复多样,以及做这类试验成本低廉。据预测,到2010年,印度的人类临床试验将成为年收益十亿英镑的产业。

  印度的试验对象充足。印度有十亿多人口,从种族上看,印度有白种人、黄种人和黑人,是理想的庞大基因库,便于新药测试。

  印度患者患病的种类也与欧美等国家非常相似,仅糖尿病患者就有三千二百万人。许多人因为贫穷根本没吃过任何药物来治疗自己的病,这样就会避免新药与老药间的相互干扰。更重要的是,在印度进行临床试验的成本要低得多。据荷兰农业合作银行估算,在印度进行临床试验,可以将研发成本降低六成。

  研究人员短缺三万

  然而,印度政府计划委员会最近的研究显示,该国长期缺乏受训练的研究人员。报告发现该国研究人员的短缺达三万至五万,其中包括试验调查员、审计员、任职伦理委员会和数据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合格职员。

  该国的管制基础设施薄弱,负责批准药物试验的药物控制局人员配备不足。

  全印医疗科学研究院是一家具有很大国际声誉的机构,该医院发言人说,有一个十分重要的事实必须指出,也即现时尚不知道死者多少是使用试验药物的婴儿,又有多少是对照组的婴儿。

  据了解,印度卫生部队拉马多斯已下令就死亡事件展开调查,调查焦点将集中于全印医疗科学研究院两项由世界卫生组织和印度政府资助的试验。暂时不清楚试验的是哪些疗法。

  专家说,西方大药物发展商进入印度,提高了安全与伦理标准,但他们也承认,印度的管制制度跟不上迅速发展的临床试验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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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4-15 15:26:05

出生婴儿患出生婴儿患“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重度)”疾病的血泪陈诉

出生婴儿患出生婴儿患“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重度)”疾病的血泪陈诉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患儿在江西新余市中医院出生后第三天造成“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重度)”严重疾病,并导致患儿终身残疾(已经两岁半,不会自己吃东西,不会说话,不会走路,经江西省儿童医院评估,只有出生婴儿两个月智力水平,我跪求于社会各界人士,请您们帮我出出主意,教我怎么办才好?你们认为公道不公道?)
一、关于患儿诊疗经过:
2005年5月1日下午约14许,我妻子到达新余市中医院准备分娩。入院后,市中医院主治医生为我妻子采取了注射葡萄糖液、输氧等一系列分娩前准备,准备做手术时,主治医生要求我买水果给她们,然后在做手术前在产房分水果,至当日下午17:40分左右,主治医生对我妻子进行剖宫手术,胎儿18:10分顺利出生,产妇及新生儿一出手术室,红患者家属询问,主治医生明确告知:“手术很顺利,是个男婴儿,产妇及婴儿各方面都很好”。并且,生产的当日晚上,婴儿一直都是面色红润,哭声洪亮,各方面生命体征都很正常,并没有任何异常症状。第二日,医院护士抱婴儿在医院洗完澡,将婴儿放回我妻子旁边时,我发现婴儿手脚发抖,但向医生和护士反映后,她们回答说是正常。到了第三天上午,也即5月3日上午约8:30,我及家人发现婴儿不吃、不哭,然后就马上抱着婴儿到主治医生面前告诉她婴儿的以上症状,主治医生就带着婴儿到儿科主任处去检查,通过听婴儿的心肺音检查,婴儿家属被告知“婴儿一切正常”。然后医生对婴儿进行了抽血检验,检验结果出来后,我立即将检验结果交由了主任及主治医生阅看,主任及主治医生的回答依旧是“很正常,还蛮好!”因为有主治医生的如此答复,我们就放心了。可谁知一直到中午13:00许,我及家人发现婴儿仍然是不吃、不哭、不闹,并且难色很难看,屁股上并出现多块青紫块,于是赶紧找到护士,护士这时才慌忙对婴儿进行了检查,用手拍打婴儿的脸、脚板等处,但婴儿却全无哭啼反应,我们已经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就马上电话联系主治医生要求立即转院,主治医生得知婴儿的以上症状后表示“中医院就这种医疗水平,他们也无能为力”,并表示同意转院。这时,另外一位值班医生过来,我及家人就向她询问婴儿的以上症状的原因,但该值班医生却一直一言不发,只是向护士询问她接生的婴儿情况,然后就自行离开,自始至终都没有做任何解释。
此时,市中医院二楼总台得知我们要转院,竟不顾时间紧迫,形势危急,要求我们办好出院手续,并特别强调要把住院费用全部交清才能出院,我就说“救命重要,还是钱重要”?并要求先转院出去,然后再过来将钱交清,但遭到二楼总台的断然拒绝,。无奈之下,我赶紧到一楼把钱交清后,回到二楼办理转院手续,等到将如此的一套手续办好之后,已经是临近下午15:00许,已拖延了近二个小时的宝贵时间。
之后几分钟时间,婴儿就被送到市妇幼保分健院新生儿科室,并被立即送入该院重症监护中心,婴儿被脱掉衣服安置到氧气舱,这时就发现婴儿肚子上、背上、屁股上已出现了大量的青紫块,就连保健院的护士都感到非常吃惊,就这样婴儿在市妇幼保健院一直被安排在氧气舱里吸氧,直到5月8日凌晨,婴儿症状较稳定后,保健院的医生把婴儿从氧气舱中抱出,戴上氧气袋,前往市人民医院做了CT检查,发现婴儿脑细胞已多处死去,诊断为“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重度)”!我及家人得知这个噩耗后,悲痛欲绝,欲哭无泪。
随后,婴儿在市妇幼保健院继续接受治疗,直到2005年6月3日出院。2005年6月4日,经再次复查,CT检查显示“双枕叶及顶叶软化灶形成”。婴儿从市妇幼保健院出院后,又治了二个疗程,期间于6月13日在我及家人的强烈要求下,市中医院还派了一名医生,陪同婴儿家属带婴儿到江西省儿童医院进行了治疗,因无任何效果,所以为了寻求一线希望,在2005年9月份、10月份婴儿父母又带着患儿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进行了治疗,诊断结果:1、脑室周围白质及枕叶软化灶;2、精神运动发育迟缓;3、症状性癫痫(全面性发作),但仍无明显好转。
因为如此反复的周折,四处求医,使得原本就收入不高的我,一下子陷入了困境,至此,我就一边打听求医之道,一边到中医院去为小孩讨个说法,到最后结果竟是:拿了叁仟元钱,而还是他们医院发出善心的,用中医院院长的一句话竟是:“给你叁仟元钱,我是打发叫花子,你有本事就告我!”面对如此之情形,我当时恨不得集一帮人去他们院里闹事,用炸药把整个医院炸掉,但同时,我冷静了下来,我既没伤人也没闹事,而我选择了用法律程序,因为我相信,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世间一定有公道。我希望还我家小孩一个公道。
然而事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天真!我在我们新余市渝水区法院起诉后,然后中医院就要求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大大出于我们意料之外,结论竟是:“医方因经验不足,对新生儿观察不够仔细,但与患儿脑病的后果无因果关系,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市医学会的鉴定结果,让我彻底地认清了我们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正因如此,越让我感到不服,于是我申请了省医学会鉴定,到省医学会鉴定整整让我等了八个半月时间,但结果还是让我稍微松了口气,省医学会鉴定结果是:“本病例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有如此结果,我应该还是比较幸运吧!但让我一个外行人理解,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注:整个医疗事故,分为十个等级)了,本来就已经是非常严重的医疗事故,那为什么医院还是轻微责任呢?
事情就这样回到了市区法院,又是整整五个月的时间,区法院才做出判决,然而判决更是令我悲愤万分。
区法院判定中医院只负20%的责任,依据是省医学会鉴定医院负轻微责任。之前我认为法律无情是指在刑事案件中,那些作恶多端的人,而我这是民事案,啊!这是一个家庭的最起码的公道问题啊,也是整个社会最起码的公德问题啊!
在审判过程中,我打听到了,同样在我们江西省的上饶市有一案例也是在市里做鉴定不是医疗事故,然后不服到省医学会作鉴定,鉴定结果也是“构成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但法院判决结果却是“医方承担全部责任”而医方对判决不服还通过了二审也是同样结查,同样是在一个省内,同样的省医学会鉴定结果,然而却有如此相差之大的判决结果,这让我有苦也说不出啊,我们的国家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也是个社会义国家啊!是个有情有义有公理的国家啊!我们中国是个一国两制的国家,难道在江西省也是一省两制吗?
我之所以陈述这样一件事,最重要的是让大家知道:“生小孩,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地选择医院及主治医生,切记切记!千万不要碰到像这样无情的医院及无医德的医生。我还希望您们能帮我想想办法,出出点子吗?告诉我该怎么做才好,才能还我家小孩一个最基本的公道!一个已有两岁半,但不会吃、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只有两个月婴儿智力小孩的最基本的权力。
此致
敬礼
以上事实如有半点虚假,我自当天打雷辟,


患儿父亲泪诉
联系电话:13307903327
网站
http://www.hrb.cc/home/space.php?do=blog
47#
匿名  发表于 2009-5-9 21:43:55

鼠神经生长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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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1 15:57:08

回复 4# 的帖子

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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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2 14:50:03
不知到底能不能用。
但是有一点,这种药是在医保统筹药里的。
没有经过批准的药应该是不会放进医保统筹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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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7 17:28:40

起诉要早,过期作废,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超范围使用

起诉要早,过期作废,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超范围使用
http://www.39hd.com/index.php?mo ... e=view&id=31678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不服盐城市大丰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处罚案
http://vip.chinalawinfo.com/newl ... l&Gid=117527099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2005)大行初字第7号。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盐行终字第007号。
2.案由:不服药品行政处罚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卫世,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邱运峰,江苏南京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省盐城市大A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冯永岚,局长。
委托代理人:包红杰,该局局长助理。
委托代理人:陈国明,江苏盐城道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江苏省大丰市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徐向东,院长。
委托代理人:宗国贵,江苏盐城道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浩锋;审判员:卢国平、褚保平。
二审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越华;审判员:李玉柱、沉俊林。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5年5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5年8月10日。
(二)一审诉辩主张
1.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被告江苏省盐城市大丰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大丰药监局)于2004年9月4日对第三人江苏省大丰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大丰医院)作出大药行罚(2004)第115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第三人于2004年4月14日至7月14日期间使用的,标示由原告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江世药业公司)生产的药品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外包装盒、说明书中所标示的适应症内容:“临床也可用于1.末梢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腿部溃疡。2.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粘膜损伤”,超出该品种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应按假药论处。同时认定第三人共购进该品种两个批号(030907、031007)4000支,货值金额113200元。已销售使用3068支,单价28.3元,销售金额为85824.4元。被告认为,第三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第二条、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未使用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912支;(2)没收违法所得85824.4元;(3)处以药品货值金额两倍罚款226400元,合计罚没款313224.4元。原告不服,于2005年2月18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2.原告诉称:(1)被告处罚认定我公司生产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外包装盒、说明书中的适应症标示超出了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范围,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是:首先,第三人大丰医院销售的由我公司生产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批号分别为030907和031007,即2003年9月29日和10月28日生产,而国家标准系在地标十六册中发布,其适应症在该品种的说明书中发布,而地标十六册的印刷发行日期为2003年7月,我公司购到时已是11月,因此我公司生产的上述药品无法做到与地标十六册的规定相一致。其次,我公司生产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执行标准为XS(下标1)—XG—029—2000,原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XF20000584。在全国统一说明书及药品文号工作中,我公司获新换发药品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47,新文号使用新的说明书,我公司将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说明书样稿在国家和省药品管理部门备了案。XS(下标1)—XG—029—2000所规定的适应症在新文号换发时应当停止执行。我公司依据上报备案的说明书样稿生产使用合法有效。被告没有考虑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在2001年开始整顿说明书,换发药品文号,从而有新的药品说明书存在这一事实,处理该案的执法依据,一个是超前,一个是失效的,而对换发新文号后的说明书(备案的说明书)没有涉及,导致对该案认定事实不清,依据文件法规不正确;(2)被告在处理此案过程中首先应认定原告生产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说明书有误,然后才可以对第三人进行查处,其直接对第三人进行查处,超越了职权范围;(3)被告在作出处罚前没有对原告履行告知义务,违反了法定程序。综上所述,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超越了法定职权,程序违法,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并责令被告退回罚没款225400元,赔偿经济损失339600元。原告提交并经庭审质证的证据有:(1)原告上报黑龙江省药监局备案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说明书;(2)原告关于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说明书上报黑龙江省药监局备案的情况说明;(3)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说明书及包装、标签等样式的复印件等,用以证明其生产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的说明书及包装、标签已通过备案的方式得到省和国家药监管理部门的批准。
3.被告辩称:(1)被告对第三人大丰医院使用标明的适应症超出规定范围的两个批次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具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是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2)被告在对第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认定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第三人使用的由原告生产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其外包装盒及说明书中标明的“临床也可用于1.末梢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腿部溃疡。2.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粘膜损伤”的内容明显超出了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该药品国家标准适应症规定的内容。原告以2003年国家药品标准汇编(地标升国标第十六册)发行“滞后”和新文号的换发就可使用原告上报备案的说明书等为由,一方面诉称其生产的两个批号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说明书无法与地标第十六册相一致,另一方面称其上报备案的说明书合法有效,均与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第三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应按销售假药论处;(3)被告对第三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4)被告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履行了调查取证、听证告知等法定程序。综上所述,被告认为,原告随意曲解国家2001年开始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和统一说明书工作的含义,并借在国家换发该药批准文号工作中上报省局备案说明书之机,将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另一种药品小牛血去蛋白注射液的说明书适应症内容叠加到其生产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的说明书适应症内容中一起上报,并擅自使用,旨在夸大其生产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的适应症内容,扩大临床用药范围,增加药品销量,原告的诉讼理由依法不能成立。被告对第三人在临床中使用标明的适应症超出规定范围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按销售假药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没有超越法定职权。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大丰医院未作陈述。
(三)一审事实和证据
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4年4月14日至同年7月14日期间,第三人大丰医院从江苏弘惠医药有限公司先后购进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4000支,该药品标示生产单位: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规格:2ml:80mg(总固体),注册商标:欧瑞,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417,标示批号:030907、031007。其外包装盒及说明书标明的适应症内容为:适用于脑缺血、脑痴呆、脑外伤及大脑功能不全等脑细胞代谢障碍性疾病的治疗。临床也可用于(1)末梢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腿部溃疡。(2)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粘膜损伤。同年7月14日,被告大丰药监局以第三人使用的上述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涉嫌超出规定范围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认定,第三人在此期间共购进该药4000支,其中批号030907的3000支,批号031007的1000支,销售单价28.3元,货值金额113200元。合计已销售使用3088支,销售金额85824.4元。2000年12月28日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该药品国家标准的“作用与用途”及其颁布件使用说明书的适应症内容均为“适用于脑缺血、脑痴呆、脑外伤及大脑功能不全等脑细胞代谢障碍性疾病”。2003年5月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该药品国家标准适应症内容为“用于改善脑供血不足,颅脑外伤引起的神经功能缺损。”被告据此认为,第三人销售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外包装盒、说明书中所标明的“临床也可用于(1)末梢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腿部溃疡。(2)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粘膜损伤”适应症内容超出了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范围,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应按假药论处。同年7月28日,被告向第三人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同年9月4日,被告作出大药行罚(2004)第115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第三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1)责令退回未使用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912支;(2)没收违法所得85824.4元;(3)处以药品货值金额两倍罚款225400元。合计罚没款313224.4元。
另查明,原告在上报给黑龙江省药监局备案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说明书适应症一栏中,在原国家药品标准WS(下标1)—XG—029—2000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基础上添加了“临床也可用于(1)末梢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腿部溃疡。(2)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粘膜损伤”的内容,该内容与另一种药品:小牛血去蛋白注射液国家规定的适应症相同,而该药品执行的国家药品标准为WS—565—(X—503)—99与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所执行的国家药品标准不同,并非同一品种的药品。
2003年5月,国家药监局最新颁布的药品标准汇编(地标升国标第十六册)所载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的适应症为“用于改善脑供血不足,颅脑外伤引起的神经功能缺损”。
江苏弘惠医药有限公司对被告大丰药监局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04年11月3日申请江苏省盐城药品监督管理局复议。2005年1月29日,江苏省盐城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2)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3)立案申请表。
(4)行政处理通知书。
(5)听证告知书。
(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7)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等。
(8)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
(9)被告与原告的联系函件、电话记录、邮件快寄清单。
(10)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国家标准(2000)。
(11)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国家标准(2003)。
(12)小牛血去蛋白注射液的说明书。
(13)小牛血去蛋白注射液的执行标准WS—565—(X—503)—99。
(14)国家药品委员会给原告的“关于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质量标准”的复函。
(15)小牛血去蛋白注射液与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网上查询记录。
(16)第三人授权其工作人员接受被告调查的委托书。
(17)药品购销合同、购药发票。
(18)质量验收记录、入库验收单。
(19)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
(20)药品包装盒及说明书(两个批号)。
(四)一审判案理由
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药品管理法》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八条以及《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告对第三人在临床中使用标明的适应症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没有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原告关于被告对此案的查处超越了法定职权的主张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根据《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九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国家药监局于2001年4月10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23号局令,统一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家对药品的说明书实行统一由国家药监局审批的制度,未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说明书不得擅自使用。药品的内外包装、标签所标明的内容必须与经批准的说明书保持一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订或更改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从现有的证据来看,经过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的标准说明书先后有两种,一是国家药品标准WS(下标1)—XG—029—2000颁布件,二是2003年7月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品标准汇编(地标升国标第十六册)中有关该药品的标准说明书。上述两个国家标准说明书的内容基本吻合,都是生产单位的执行标准。原告上报备案的说明书中有关“临床也可用于(1)末梢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腿部溃疡。(2)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粘膜损伤。”的适应症内容明显超出了国家标准说明书所规定的范围。有关管理部门因疏于审查而接受了原告申报的与国家标准说明书不相符的说明书备案材料,并不等于该说明书具有合法性。否则将会造成国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行统一管理的制度形同虚设。据此,被告处罚认定第三人临床使用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外包装盒、说明书中标明的适应症内容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六)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第三人定性处罚是正确的。但被告在处罚决定中对第三人作出的责令退回未使用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912支,无法律依据,属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被告对第三人作出处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原告以被告没有对其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认为程序违法,于法无据。
原告要求被告退还罚没款226.4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339600元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依法驳回。
综上所述,被告大丰药监局对第三人大丰医院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处罚符合法定程序,没有超越法定职权;处罚内容的第(2)、第(3)项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第(1)项无法律依据,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原告要求被告退还罚没款2254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339600元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1.进口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爱维治 产地:奥地利 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使用证明爱维治R(ActoveginR)对婴儿可能产生的潜在危险。(注:对新生儿用药未描述).
2.国产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迪艾洛维 产地:黑龙江 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尚不明确 .
(注;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脑病是否超出该品种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应按假药论处??????)
应处罚谁??医生?药厂?
起诉要早,过期作废,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超范围使用。
http://www.39hd.com/index.php?mo ... e=view&id=31678

(注:国家级“九五”攻关项目治疗方案中没有小牛血蛋白提取物治疗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是谁发明的??)

http://www.yisou.cc/jingdianbingli/contents/nl-1-1-5-fj1.htm

点击标题阅

新生儿脑瘫 新生儿缺氧
51#
匿名  发表于 2009-8-10 13:18:25
施捷因据说超十年临床用药历史,最早进口中国的神经苷节脂的药,逾10万

例临床应用经验,值得信赖的高效的中枢神经系统病变修复药!!

感觉费用疗效比最优

有需要了解可以加我QQ54707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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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8-11 00:20:41
起码现在医院正在使用这些药,申捷,施捷因,鼠神经生长因子。我碰到一位心好的医生说没有经济能力就不打针,主要康复,如果允许的话还是加药物治疗,要趁孩子小抓紧治,孩子越大药物的疗效越差。我给我家宝宝用了3个疗程的申捷,配合康复,效果还是有的。我没从医院拿,托熟人从医药公司买的,价钱和医院差几十元。有需要的可以联系QQ1251138242留言,我是家长没时间,两三天上一次网,看到留言会尽早回,有要药的会尽快买的。愿我们的宝宝如期望中的越来越好。
53#
发表于 2009-8-22 05:18:32 | 只看该作者
请问胞二磷胆硷作用是什么,谢谢
54#
匿名  发表于 2009-11-6 23:14:26
申捷 85一支,需要的联系QQ:13913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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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30 21:36:22
大家好,看到大家的孩子的这些症状我很想为大家出出主意,我姐姐的孩子也是得了缺氧缺血性脑病,她的孩子现在刚刚打了两针旋捷因,但不知道效果会如何,她现在每天带孩子坚持按摩康复,效果挺好的,我建议你们也去给孩子做按摩康复,这样孩子的肌张力就能降低祝愿你们的孩子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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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2 03:59:46 | 只看该作者
脑炎 婴儿痉挛 脑瘫。

请加QQ 群:47389518

我们集中所有人的力量战胜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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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2 04:00:35 | 只看该作者
脑炎 婴儿痉挛 脑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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