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分类: 医疗改革
议题名称: 癫痫病的治疗、康复及教育
议题内容: 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癫痫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慢性脑部疾患,以大脑神经元过度放电所致的反复发作。国际抗癫痫联盟和国际癫痫病友联合会于2005年联合发布了关于癫痫定义的新建议,要点:①至少一次癫痫发作;②脑内存在持久性损害,从而提示其具有再次复发的极大可能性;③伴随其他方面的多种损害,包括神经生物学损害、认知和心理社会适应性障碍等。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估算,中国目前约有900-1000万癫痫患者,儿童和青少年仍是癫痫高发人群,0~9岁患者38.5%或更高,10岁到29岁年龄组近40%。其中的500万至600万为活动性癫痫。全球每年新发病例200万,其中中国占40万,而且一半以上为儿童!中国癫痫患者总数达到孤独症患者的5倍以上!在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头痛和脑卒中的最常见神经科慢性疾病。
癫痫患者伴随发作会严重损害患者的智力,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癫痫患者绝大部分需要长期服药控制发作,同时儿童患者需进行落后智能的相关专业康复训练。对于患儿父母的经济和精神造成巨大压力。
提建议原因:
1、癫痫患者占我国人口比例达7‰,且儿童发病率持续升高,事关国家人口素质。要想有尊严的活着,首先要健康的活着。
2、由于癫痫会反复发作,需初期诊断、定期复查、长期服药控制,因此所导致的治疗费用不菲。
3、癫痫发作导致患儿智力落后需要进行的康复训练持续时间长费用高,而且需要患儿家庭付出更多的人力支持才能完成,对于一个需长期服药治疗癫痫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4、由于癫痫病情的程度、发作的频率和相关残障的存在,会限制患者从事一些高风险性的工作,例如癫痫患者可能被禁止从事诸如飞行员、驾驶员、护士、警察和武装人员等。或者因患有严重癫痫,无法找到普通工作,无法婚配及生育。
5、社会对癫痫患者存在偏见,对于智力、能力正常的患者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形成极大障碍。
建议:
1、将癫痫纳入全民医保慢性疾病范畴,享受门诊及住院治疗费用(特别强调门诊,因为癫痫患者的长期重要支出是门诊购药)报销待遇;
2、将癫痫病归属残疾人范围;
3、癫痫病人享受残疾人待遇及优惠(包括康复方面的);
4、加强对幼儿预防接种疫苗副作用的研究,对幼儿预防接种制定谨慎政策(癫痫患儿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预防接种白百破类疫苗引起发作);
5、加强癫痫知识宣传,减轻社会对癫痫患者偏见,给癫痫患者一个有尊严的社会环境。
议题回复:
主持人: ZHTZHT
会议日期: 2010-03-09
所属会议厅: 黑龙江厅
议题状态: 决议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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